第十一条:竞买人是参加竞购拍卖标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欲参加竞买者必须在拍卖前持有效证件,并向拍卖行交付要求的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
第十二条:欲参加竞买者应在拍卖行规定的时间、地点看货样,了解拍卖详情。
第十三条:竞买人凭竞买号牌应价,凡进入拍卖现场举牌应价者,视为完全了解拍卖品情况。拍卖人对拍卖品瑕疵不负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竞买人,最高应价一经拍卖师击槌即表示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定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结清货款。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