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拍卖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拍卖人不得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不得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进行拍卖。否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不得相互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竞买人,拍卖人及其他人的利益,否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委托人是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竞买。否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